发布时间:2020-07-12
浏览次数:165
确认!国家下令,所有城市储备医疗设备(附清单)
7月6日,发改委下达了2020年卫生领域预算内投资,共安排456.6亿元,支持全国3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。
发改委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,对各地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,坚持按月进行调度,加快推动项目实施。
在项目安排上,国家发改委明确,要重点向疫情严重地区、急需紧缺领域倾斜,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,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。
同时,将升级改造重大疫情救治基地,提高危重患者救治水平,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治设施设备,应急时服从国家统一调配。
5月20日,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《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》,方案着力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,方案提出五大建设任务,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(P2)水平的实验室。
在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的任务方面,将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、急诊部、住院部、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,更新换代医疗装备,完善停车、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,提升医院诊疗环境。
同时,建设可转换病区,扩增重症监护病区(ICU)床位,一般按照编制床位的2-5%设置重症监护病床,“平时”可作为一般病床,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,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,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。
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应急救治物资参考储备清单
(暂定,按单个基地计算)
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(台/套)
1 无创呼吸机 50
2 有创呼吸机 40
3 转运呼吸机 10
4 监护仪 200
5 可视喉镜 10
6 电子气管镜 10
7 呼吸湿化仪 50
8 连续性血液透析机(CRRT) 5
9 体外膜肺氧合机(ECMO)(配6套耗材) 3
10 注射泵 200
11 输液泵 100
12 营养泵 50
13 除颤仪 10
14 制氧机 50
15 便携式彩超 5
16 心电图机 10
17 振动排痰仪 5
18 咳痰机 5
19 降温机(医用控温毯) 3
20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200
21 过氧化氢消毒机 10
22 紫外线消毒车 200
23 CT(含车载CT、方舱CT) 1
24 移动DR 1
25 生物安全柜 1
26 离心机 1
27 超低温冰箱 1
28 荧光定量PCR仪 1
29 核酸提取仪 1
30 床旁血气分析仪 5
31 额温 200
32 脉搏血氧仪 200
33 多重呼吸道病原体快速核酸检测系统 1
34 生化分析仪 1
35 移动中药房 1